時 間:113年 3月 24日(星期日)下午18時00分
地 點:寒軒和平店(本市苓雅區和平一路33號)
主席: 吳智通 司儀:柯光慶 記錄:劉志祥
一、 報告出席人數:應出席83員;實到 58員,達法定人數(詳簽到簿)
二、 主席宣布開會:
三、 通過本次大會議程:
一、
二、
三、
四、 主席致詞:
五、 主管機關代表暨來賓致詞:
六、 報告事項:
(一) 112年理事會工作報告及會務報告(詳第8~15頁)。
(二) 112年監事會工作報告(詳第16頁)。
七、 討論提案:
提案一:提案人:監事會
案 由:審議本會112年度經費收支決算案(詳第17 頁)。
決 議:照案通過
提案二:提案人:理事會
案 由: 審議本會113年度經費收支預算案(詳第18 頁)。
決 議: 照案通過
提案三:提案人:理事會
案 由:審議本會113年度計劃案(詳第19 頁)。
決 議: 照案通過
提案四:提案人:理事會
案 由:配合主管機關社會局之社團輔導規範修改本會章程案。
說 明;依主觀機關輔導辦法規定:已於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針對相關牴觸章程條文修刪,今提列第十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提案確認後修正。
1. 原第二十六條文,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兩種,由理事長召集,「召集時應於十五日前以書面通知之」,將方刮符文字刪除。
2. 原第二十九條文,前項「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決議外,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」,將方刮符文字刪除。
3. 原第三十一條,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七日前「以書面函報主管機關」,將方刮符文字刪除,改為「將會議種類、時間、地點及議程以書面通知各應出席人員」。
決 議:照案通過
八、 臨時動議: 無
九、 介紹新加入會員 共7位
高雄市璞真書畫學會 黃風源理事長
高雄市美術推廣協進會 吳淑如理事長
高雄市南風油畫學會 趙彩涵理事長
高雄市詩人協會 張世榮理事長
高雄市西瀛畫會 邱筱惠理事長
高雄市南濤人體畫會 吳玉琴理事長
高雄市南海書畫學會 李錦綿理事長
十、 自由發言:
1.榮譽主席藍黃玉鳳說:本會發行的畫冊,油畫跳色、失真,以後編輯委員要審慎校稿、校色。
2.陳伯宇理事長說:〈1〉、本會創會會長李春成96歲,為表達最高敬意,應頒一個紀念奬座給他。〈2〉、本會要走向世界,要有高度、廣度與深度。〈3〉、本會要與公益結合,關懷弱勢。〈4〉、本會要走向國際化,要有英文人才,畫冊應做中英對照,讓國際見識本會。
3.蔡嘉琛理事長說,以後聯展作品如捲軸,中小品可寄放吳主席、林振豐理事長,曾期正理事長處,彙整帶去展場,但大件作品要自己帶去展場。
4.洪條根理事長說:〈1〉、本會畫冊一定要做,表示本會文化的歷程。〈2〉、建議吳主席要帶本會去金門聯展,金門有一千多年的歷史文化,金沙鎮金門歷史民俗博物館站地九公頃,除了常設展,不定期舉辦各類展覽。
十一、 主席宣佈散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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